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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有关商会工作管理要求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商会章程精神,制定以下会员组织工作细则:
一、会员条件及接纳程序
(一)本会是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直接领导的行业会员组织。按照章程及本行业的实际情况,接纳会员。
(二)会员入会条件
1、团体会员:
a. 从事化妆造型培训教育、出版等机构
b. 化妆品公司、化妆用品制造
c. 形象设计工作室
d. 与化妆造型业相关的任何社会团体
2、个人会员:
a. 自由化妆造型、形象设计从业人员、学习化妆造型的学生。
b. 热心支持美容化妆造型业的知名人士、专家、经济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领导干部以及港澳台和海外侨胞中美容化妆造型界知名人士及相关企业职工经个人申请,或经本会理事、常务理事推荐也可作为个人会员。
c. 化妆品销售商
(三)入会方式
1、 现场入会:由本会发出行业大会电话通知,所有化妆造型业业内人士根据通知时间到会,了解北京市工商联化妆造型业商会相关情况及工作计划,可在参会现场填表申请入会。
2、 信函入会:信函通知,且一并邮寄入会申请表,截止报名申请日期前寄回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 邀请入会:发邀请函,邀请与化妆造型相关的行业(如影视化妆造型师、形象设计师等从业人员、学习化妆造型的学生、化妆品公司、化妆品销售商、化妆用品制造商等),吸收入会。
4、网上入会: 从商会网站( www.make-upcommberce.com ) 下载空白会员申请表,认真填写后邮寄至商会秘书处。
(四)接纳会员程序
凡申请入本会的团体、个人,须由本团体、个人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填写申请入会登记表一份,团体会员需附本企业营业执照、团体注册登记证书、个人技能或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授权主管组织工作的副会长负责审批),报北京市工商联备案,即可成为本会会员,由本会签发会员证。
(五)北京市工商联化妆造型业商会直接接纳的化妆造型业会员,为本会的当然会员。由北京市工商联化妆造型业商会会员部将该会员的入会材料复印一份转北京市工商联会员部。凡取得本会会员资格的会员,享有本会章程第十条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本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
本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有退会自由。凡要求退会的会员,需由本人提出退会申请,由本会秘书处负责办理退会手续,收回会员证。不按时缴纳会费,不参加本会活动的会员,作自动退会处理,秘书处将在商会的网站、会刊予以公布。
严重违反章程,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会员,经本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可取消其会员资格,并在会讯上公布。
二、会费
(一)本会会员会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1)个人会员会费每年200元;
(2)团体会员会费每年1500元;
(二)理事会成员会费标准。
(1)理事会费每年500元;
(2)常务理事会费每年1000元;
(3)连任两届以上的副会长会费每年5000元,新当选的副会长一次性交纳本届会费2.5万元(五年为一届),以后可逐年交纳。
说明:① 特邀会员(包括专家、教授、行业管理人员)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免收会费;
② 新入会的副会长一次性交纳会费2.5万元,赞助费自愿,数额不限;
③ 会费每年交纳一次,每年注册;
④ 个人会员需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缴纳会刊及日常资料工本费邮寄费等,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均免费获得会刊及日常资料。
(三)会费使用范围
本会的会费收入限用于开展本会章程第四条规定的工作和办事机构日常办公费用。
(四)会员会费缴纳情况和使用情况,每年由本会秘书处向常务理事会报告,并向全体会员公布。
商会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育新街47号清芷园7号楼C座105室
邮编:100054
电话:010-83505361
传真:010-83505361
网址:www.make-upcommberce.com
E-mail:bjhzzxysh @126.com
联系人: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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